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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溧城镇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溧 阳 市 溧 城 镇 人 民 政 府
2013年1月5日
溧城镇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我镇广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有效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我镇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根据《溧阳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12〕12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在全镇范围内为35-64岁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检查服务,逐步扩大检查服务覆盖面,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的发生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服务模式和协作机制。
(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三)加强“两癌”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0%;目标人群“两癌”治疗率达到95%以上。
(四)在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适合我镇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全镇(区)具体任务在每年度工作计划中下达。(详见附表2)
三、项目内容
(一)检查项目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肉眼检查异常(如宫颈可见的赘生物、溃疡、乳突性糜烂、接触性出血史或反复白带异常等)以及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的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二)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包括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查技术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信息管理、质量控制以及检查专业技术等。
(三)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开设“两癌”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行政村妇女主任,医院院长等共同组成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两癌”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该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相关机构职责及要求
1.各医院为“两癌”检查项目的执行单位,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检查工作分工完成各项工作;提供检查场地,制订本单位检查流程,组织开展“两癌”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医务人员完成受检对象个案卡等基础资料的填写和登记,及时上报相关数据;负责将检查结果或诊断结论反馈给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市定点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负责做好可疑和异常者追访及相关信息记录,完善并保管好检查资料。从事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资质,接受项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各行政村配合各医院做好“两癌”检查项目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实施。
3.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为“两癌”检查确诊机构,其中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为乳腺钼靶检查的定点机构,诊断机构应建立工作流程,指定科室接诊持有“溧阳市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反馈卡”的可疑病例,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给转送病人的初查机构。
五、工作流程
(一)目标人群选择
各行政村要组织有关人员,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妇女,先由妇女主任把健康手册分发给应检查妇女,按要求填写1-6页,并动员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后接受检查,开展“两癌”防治知识问卷调查;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定点医院进行“两癌”检查。
(二)“两癌”检查流程
1.宫颈癌检查流程
各医院负责填写“两癌”个案手册,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标本送至定点机构。对妇科检查肉眼发现异常或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做好登记,并立即指导其进行阴道镜检查;对肉眼或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高度可疑或阳性者,应进一步取活检,将标本送至定点机构进行组织病理学诊断。宫颈脱落细胞标本和组织病理检查标本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专人负责送检。
2.乳腺癌检查流程
各医院负责填写“两癌”个案手册,同时进行乳腺癌高危人群评估。由经过培训的医师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以及彩超检查。乳腺B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开具“反馈卡”,指导到定点机构(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进行乳腺钼靶检查。
(三)信息反馈与随访流程
各医院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诊断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指定诊断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给初查机构。各医院负责对“两癌”检查中发现的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踪随访,督促确诊患者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并将追访结果及时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信息管理
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各镇卫生院应妥善保存接受检查者的个人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将“两癌”检查数据按要求报送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要求将数据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七、考核评估
镇“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总结经验,探索适合我镇实际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建立例会制度,通报督导考核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溧城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溧城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名额分配表
附件1
溧城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蒋歧平 (镇长)
副组长:丁 伟 (宣传委员、社会事务办主任)
徐星频 (副镇长、社区综合办主任)
成 员:朱庆玲 (计生办主任)
李建强 (溧城医院院长)
余庆锁 (开发区医院院长)
傅来保 (新昌医院院长)
余云峰 (马垫医院院长)
顾献忠 (清安医院院长)
各行政村书记、妇女主任
附件2
溧城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名额分配表
溧城医院 2000人 (其中3月31日前完成1000人)
开发区医院 1000人 (其中3月31日前完成500人)
新昌医院 2500人 (其中3月31日前完成1000人)
马垫医院 1000人 (其中3月31日前完成500人)
清安医院 1000人 (其中3月31日前完成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