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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抵御风险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要求以及市老龄委[2013]5号文件《》,今年四月一日起,在全市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简称“安康关爱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意义
目前,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是交通意外致伤等发生的费用,不仅增加老年人的经济负担,还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实施“安康关爱行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有利于增加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是为老年人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二、实施办法
“安康关爱行动”老人关怀工程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老年险,收费标准低、保障程度高、保障范围全、保障信誉好。
具体保障方案如下表:
主要保障
保险
期间
保额
保费
说明
意外身故保障
一年
10000元
50元
因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100%给付
意外残疾保障
因意外导致残疾或烧伤,根据残疾或烧伤程度按比例给付
意外烧伤保障
意外住院津贴
60元/天
因意外住院,每天给付60元,最高给付180天
老年人系列保险所启用险种为:《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三、保费来源:
(一)30个行政村和12个村改居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50元保费,由村(居)集体为老年人购买。
(二)各社区老年人的50元保费,提倡以企业捐资、社会捐助和个人出资等多种形式解决参保老年人的承担的保费。
四、组织实施: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溧阳市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镇老龄委、各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协助做好此项工作。6月30日前,统一办理投保清单及保险费收费工作。并逐步形成制度,努力将“安康关爱行动”打造成社会的爱心工程、子女的孝心工程、保险的善心工程、政府的放心工程和为老年人办实事的“精品工程”。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