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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教师节来临之际,对为我镇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镇属各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推荐比例
各学校按在编在职教职工总数的10%予以推荐。
四、其他要求
各校必须在9月4日前将推荐名单(请附打印稿)和推荐表上报镇文教办公室,逾期作放弃处理。
各校在推荐人选前,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把群众公认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上来。
特此通知。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