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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相关部门、各建筑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溧安[2013]13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各类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镇安监、建设、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目湖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马立峰
副组长:钟小兵
成 员:李家平、张田松、夏建平、钱军连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涉及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和公用事业施工三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方面。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及主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临时设施是否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文明施工方面。主要查看施工现场围档、材料堆放、职工宿舍是否符合标准,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管理,场区道路是否硬化等。
3、现场隐患排查方面。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临时用电、脚手架、深基坑、道路沟槽管线开挖方案及围栏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台账,是否实行重点监控,是否做到“重患必停”。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实行了备案及安拆告知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方面。查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
6、监理企业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查看是否组织召开安全例会,是否有安全监理日记,有无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记录等。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至4月20日。
1、自查阶段(3月18至3月24日)
各相关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此次检查要求,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2、督查阶段(3月25日至4月5日)
镇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将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事故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3、整改验收阶段(4月6日至4月15日)
镇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不予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制定专门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彻底、细致,切实起到警示、督促、排查的重要作用,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镇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地检查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和施工设备,要依法坚决停止使用。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