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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70/2013-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天政发[2013]47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13-08-08 发布日期:2013-08-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天政发[2013]47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村、各单位、各规模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省、常州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溧阳市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溧政发[2013]10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能全面调查了解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镇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镇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本次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相关要求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第三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组织,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镇政府将成立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委会、联网直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按照统一的要求做好区域划分、清查摸底、资料上报等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本次普查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的要求,必须明确职能科室和联络员,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本部门的普查工作。
3、把握重点环节。要认真抓好普查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管理和资料开发等工作。各类宣传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支持普查。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要严格质量管理,层层落实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要积极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
4、坚持依法普查。我镇境内的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镇普查办工作人员及全镇普查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四、落实普查人员
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健全普查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协商调用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业务素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每个单位都有普查员落实和指导普查工作。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保证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天目湖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8月8日

 

 

 

 

 

附:

天目湖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志军  管委会主任、镇长
     副 组 长:杨丹军  镇人大主席
马立峰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岳斌  镇宣传委员
               邵  钧  镇财政局局长
沈伟成  镇统计助理
               关  阳  镇经贸助理
李留兵  镇民政助理
               钱  敏  镇司法助理
               陈柏君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嵇卫星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张田松  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姜阿明  镇劳保所所长
               郑红金  镇派出所所长
               龚伟清  国税三分局局长
               王家镏  地税三分局局长
               马洪生  工商分局局长
               王  芬  国土分局局长
陈少华  天目湖卫生院院长
               蔡恒稚  平桥卫生院院长
               甘全松  茶亭卫生院院长
               陈春芳  天目湖实验学校校长
               黄月忠  天目湖中心小学校长
               任祥春  平桥小学校长
               杨金华  平桥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立峰兼任,沈伟成、钱莉莉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刘春鱼、方文杰、乐翠、罗婷、于剑、叶阳远、吕宝林、狄永洁、史建新、张倩、张瑜、马荣伟、陈红娟、贾小平、刘成芳。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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