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上黄镇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782/2013-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上政发[2013]13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
2013-03-28
发布日期:
2013-04-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努力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暨创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目标的完成,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开始,对各村、相关部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现将《上黄镇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上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黄镇人民政府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印发《上黄镇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上政发[2013]13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村、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努力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暨创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目标的完成,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
2013
年开始,对各村、相关部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现将《上黄镇
2013
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上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上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黄镇
2013
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政府对各村及相关部门(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经镇政府授权,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为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考核监督相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及各相关单位管理体系建设、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
第五条
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为
100
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
、发生等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
、发生食品药品质量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媒体曝光的;被通报批评的。
3
、对镇政府或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安排工作落实不力、或工作中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年度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分别占总分的
30%
、
70%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村、各相关单位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记载、打分。年底,各村、各相关单位应将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评结果书面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年度考核一般在年末进行,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被考核单位自查总结,向考核组汇报;考核组查看相关记录及档案资料,实地考察,询访基层相关人员及消费者;按照考核规定进行记分,综合考核组成员意见,确定考核结论,考核组组长签字;考核材料报送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
个月内,将考核情况报告镇政府,经镇政府批准后,予以通报。
第十条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各村、各相关单位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入各自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分之中。
第十一条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村、相关单位予以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