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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外地和本市发生的事故教训,根据近期本地区持续高温的特殊天气,镇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促进我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此镇政府进一步强调继续在燃气安全、消防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农机安全、用电安全、居民野外用火安全等领域和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通过各行业、领域开展的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严格执行“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原则,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努力促进我镇平安稳定。
二、 工作分工
(一)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镇经贸办公室和镇经贸服务中心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对全镇所有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
(二)建筑企业和在建工程(工地)由镇建设办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牵头检查。
(三)全镇安全消防工作由镇派出所负责。
1.企业消防安全由镇安监执法中队牵头;
2.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饭店、网吧消防安全等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
3.建筑企业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牵头;
4.镇区商业经营户和镇区户外消防安全由镇城管中队负责牵头,加强镇区防火巡查;
5.农村和集镇居民区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加强高温防火巡查,确保野外用火安全。
(四)农村农机安全、农村用电安全等安全检查由镇农业办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
(五)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网吧、饭店等区域安全检查由镇社会事业办和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
(六)其他按照条线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 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全面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一个企业一个企业跑、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隐患整改不留情面。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信息上报要及时。本次大检查期间实行周报送制度,各条线检查组要建立台账,及时将周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于每周四下班前报送镇政府办公室。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