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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综治办、广电站,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卫星电视接收单位:
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管理,关系到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国家广电总局及省市综治、广电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工作,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经市综治委办公室、市文广体局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创建省级无“小耳朵”先进市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法轮功非法组织对卫星电视干扰破坏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加强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从而增强做好卫星电视管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职。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 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有相关部门参加的的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广电体育局,经综治办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研究,办公室成员由综治办、文化广电体育局、广播电视台相关人员组成,统筹工作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行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卫星电视管理的有效措施,形成责任部门与成员单位的长效互动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解决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小耳朵”问题,有效制止“小耳朵”在社区、乡村的蔓延,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 工作步骤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村镇社区宣传栏,向广大市民宣传国家关于卫星电视管理的政策法规,了解法规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宣传非法传播境外卫星电视的危害,自觉抵制非法安装使用“小耳朵”的行为,并能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不法行为。
2.开展摸底排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发现“小耳朵”非法生产、销售的窝点,摸清非法安装使用的用户情况,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小耳朵”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全市境外卫星电视接收单位进行接收范围和传输范围检查,严肃查处超范围接收和传输的行为。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非法生产“小耳朵”的地下工厂,非法储存销售“小耳朵”的个体工商户及其窝点,非法安装使用“小耳朵”的用户,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取缔非法生产的地下工厂、非法储存销售的窝点,对非法安装拒不自行拆除的用户,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各相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
4.总结成效。通过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卫星电视管理的有效办法,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溧阳市创建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溧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刘明松 市文广体局副局长
副主任:蔡佳林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丁晓华 市综治办综治科科长
成 员:晋 松 市文广体局办公室主任
刘 伟 市文广体局广播影视科科长
徐建兰 市文广体局财务科科长
江 峰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
吕 斌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许爱萍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钱益民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史建伟 溧阳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