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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审批行为监督,不断提高我市文化市场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建设的通知》(苏文市〔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文化强市的战略目标,依法推动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逐步简化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做到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完善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做到审批程序标准化,过程透明化,行为可监督,结果可核查;增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服务能力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科学履职能力。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成立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文化部、省文化厅、常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示;指导和督促本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等工作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任务要求;审定许可事项;组织、协调和开展各项检查等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 徐跃飞 市文广体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杨国平 市文广体局组宣科科长
吕 斌 市文广体局新闻出版科科长
成 员: 王扣宝 市文广体局新闻出版科副科长
沙 红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科长
三、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检查重点
(一)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健全行政审批文书和案卷管理;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督;提升行政审批人员履职能力。
(二)检查重点。
一是审批主体。检查审批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从事行政审批。
二是审批条件。检查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受理申请,是否存在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是否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违规予以许可的行为。
三是审批流程。检查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流程审批,是否存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及时受理、擅自增设行政审批环节的行为。
四是审批效率。检查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是否存在延期和超时行为。
五是审批公开。检查是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公开,并向社会公示行政审批结果。
六是审批保障。检查是否配备符合审批工作需要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及相关办公设施。
四、步骤及方法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开展我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建设的通知》以及常州文广新局《常州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自2013年4月开始至2013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3年4月)。启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对照《文化市行政审批建设事项表》开展自查,对审批案卷进行核查,对已审批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抽查和访谈,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可以通过座谈、电话回访、问卷等途径调查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满意度,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25日)。在自查自纠、完善工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汇总表》及自查总结报告(包括自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整顿的措施及落实情况、意见建议等)报常州市文广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迎接常州市局对我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推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分管局长要亲自过问,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科长负主责,各项工作要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次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意义,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
(三)加强沟通,认真总结。在规范化建设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便于完善改进审批工作。在行政许可管理和行政许可服务方面有创新措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交流,以促进全市文化市场更好更快发展。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