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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工作目标,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2013年30项重点工程(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系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2013年30项重点工程(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市公路管理处、市航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处、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市乡道路管理处、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市客运有限公司等系统内10个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溧阳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30项重点工程(工作)和“一提升五确保”(提升工作执行力、确保廉洁自律不出现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不出现问题、确保和谐稳定不出现问题、确保效能建设不出现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
三、考核办法:
(一)采用百分制考核
1.相关企事业单位计分方法:
(1)30项重点工程(工作)中涉及到被考核单位主要职能的工作合计40分。公路处:养护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和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及治超点建设、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6项;航道处:芜申运河三级航道蒋店至南渡大桥段整治工程、丹金溧漕河溧阳段改造工程、溧阳港溧城作业区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划储备、绿化工程、交通融资、党建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12项;海事处:超限超载治理和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及治超点建设、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5项;运管处:公交站场建设工程、客运站公交站亭建设工程、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智慧交通建设、超限超载治理和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及治超点建设、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9项;交通工程处:宁杭高速溧阳东互通连接线工程(东环线)、宁杭高速溧阳东互通建设工程、104国道溧阳西改扩建续建工程、宁杭客专溧阳站站前路续建工程、宁杭客专溧阳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宁杭客专瓦屋山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燕山南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划储备、绿化工程、智慧交通建设、交通融资、党建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17项;市高指办(市铁办):宁杭铁路客运专线溧阳段建设工程、常溧高速溧阳段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储备、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7项;市农路办:农村公路新建工程、农危桥改造工程、绿化工程、党建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8项;市乡处: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4项;汽修管理所: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4项;客运公司:公交站场建设工程、客运站公交站亭建设工程、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智慧交通建设、党建工作、安全管理、关爱工程、廉政效能建设等8项;交管所:①有客运管理职能的交管所,道路运输市场管理(10分),农村客运站管理(10分),农村道路、公路绿化养护管理(10分),路政管理(10分);②没有客运管理职能的交管所,道路运输市场管理(15分),农村道路、公路绿化养护管理(15分),路政管理(10分)。
(2)“一提升五确保”工作合计60分。
下列“一提升五确保”每完成一项得10分,未实现“一提升五确保”且造成一定损失或产生负面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同一事项出现多处扣分的情况,不重复扣分,按最高分标准扣除。
“一提升”:提升工作执行力,加大为管理对象的服务力度。
在各相关单位集中开展作风建设行动,提升工作执行力,实现五个做到:一是做到上级交办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是做到督查中要求整改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三是做到加大对市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四是做到有幅度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收取;五是妥善处置网络舆情,及时作出应对;
“五确保”:
①确保廉洁自律不出现问题;
②确保安全生产不出现问题;
③确保和谐稳定不出现问题;
④确保效能建设不出现问题;
⑤确保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交管所确保在“镇(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政风行风”工作中名列前10名(包括第10名)。
(二)获奖加分
获“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或“党建工作会议”表彰的先进集体,每次加1分;获局单项表彰,每次加0.5分;获溧阳市委、市政府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表彰,每次加2分;获常州市委、市政府表彰,每次加5分;获溧阳、常州、省级文明单位分别加2分、3分、4分;获省部级表彰,每次加10分;获国家级表彰,每次加15分。其它各级单项表彰降一级加分。
获奖加分以荣誉证书或上级部门的表彰决定为准,如当年度的获奖在下一年度发放的,可算作下一年度的获奖加分,依次类推,不重复计分。
(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加、扣分
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90%-100%加1分,80%-89%减1分,70%-79%减2分,60%-69%减3分,50%-59%减8分,50%以下减10分。
(四)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民主推荐加、扣分
在局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民主推荐中获得前3名的单位,每次加1分(与“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中表彰的先进集体不重复加分),在局企事业单位“先进集体“民主推荐中获最后1名的单位,每次扣1分。
四、考核分值:每分100-150元。
五、考核程序:
1.各单位对照本细则和“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检查自评。
2.局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对各单位自评情况逐次审核,考核打分。
3.局党委研究审定。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