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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冬季雾霾天气频发情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4年溧阳市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深入港口码头,排查大气污染源,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大气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指导该项工作开展,局成立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建东,副组长:陈军、刘夕林,成员:宋朝华、蒋慧平、吴志明、佘雪峰、张征兵。
三、工作目标
加强货物源头管理,加大运输途中管控力度,落实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新建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四、主要分工
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局行业管理(港口)科牵头协调。
航道处: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控。
公路处:主要负责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的整治。
海事处:主要负责货物运输船舶的报港及管理。
运管处:主要负责货物运输车辆源头的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大气环境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同时充分发挥镇、区政府职能作用。
三是坚持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专业优势,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四是坚持平战结合,协调高效。积极做好应对大气重污染情况下的思想、物资、技术等准备,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力量的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情况的严峻性,切实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工作人员要经常开展工作。
二是各司其责,紧密配合。各相关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责,抽调精干人员,全面展开工作,同时要与其它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报情况,必要时可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
三是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保持对港口码头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节假日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的力度,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码头实行重点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可以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大的码头,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必要时可以关停部分码头。
四是广泛宣传,强化监督。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码头业主人人参与的社会舆论氛围。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