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农资
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相关科站、各镇(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保障我市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工作,按照部、省、市农资打假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13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局相关科站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溧阳市农林局
2013年4月3日
附件:
2013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2013年溧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在春耕秋播、动植物病虫害高发期、使用高峰时期,以农资批发重点企业、各镇区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加大对区域交界处、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种子:狠抓基地专项整治,组织拉网式检查,打击无证和侵权生产、抢购套购等行为。狠抓经营主体综合治理,打击无证无照和侵权经营等行为。组织开展市场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未审先推等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未登记有效成份,尤其是添加高毒农药成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方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问题。
兽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行为,重点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规范兽药使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和人用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其他不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物质以及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以打击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市场整顿、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为手段,突出重要时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积极引导、重抓源头、严肃查处,狠抓关键、落实措施、整体推进。
1、加强源头治理
强化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整治,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
2、加强市场监管
切实加强对农资批发单位和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3、加强监督抽查
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质量抽检计划,增加抽检批次,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将群众反映较多、市场检查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作为重点,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和违规企业,及时立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4、加强案件查处
积极查找和收集案件线索,高度重视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把种子打假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假劣农资产品进入农业生产环节。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坚持一查到底,必要时要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移送工作。
5、加强服务指导
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农资管理政策法规,让经营者守法经营,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
6、推进诚信建设
根据监督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状况、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经销台账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度,倡导诚信经营,并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对失信违法企业,加大监管和曝光力度,对诚信守法企业,加大扶持和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引导农资生产经营者把追求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自觉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加强指导,鼓励和支持大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网络建设,扶持优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扎实推进“放心农资示范店”建设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扩大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人头,全面落实农资监管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健全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案件督办、区域协作等制度,建设政治合格、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配齐执法设施,保证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水平。
3、加强联动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健全部门内、部门间相互支持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打假合力。强化与上级机关的执法协作,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等制度,利用典型示范、交流通报、经验推广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和横向互动。健全快速、妥善处置突发性案件、重大案件和农业生产事故的工作机制,确保调查、处置工作迅速到位。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明白纸等多种手段,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民群众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
五、工作安排
我市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3月中旬之前)为组织发动阶段。组织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送法下乡、“3.15”活动现场咨询等宣传活动,制定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研究部署2013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第二阶段(3月下旬-11月)为组织实施和检查阶段。根据不同农时季节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活动安排如下:
1、3-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以种子、肥料执法为重点。
2、6-8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以农药、兽药、饲料执法为重点。
3、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执法为重点。
(三)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阶段。对2013年农资打假行动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