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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溧阳市农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全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对2013年各镇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现将《2013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1、2013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2013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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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林局
2013年4月20日
附件1:
2013年溧阳市农产品
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决定对各镇2013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基本工作、日常监管、质量安全水平四个部分十四个方面。(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1、进行量化考核。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按量化考核指标分别累加计分,具体见附件《2013年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计分办法》。量化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通报考核结果。年底对各镇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开展评先奖惩。根据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评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农林局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未能完成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不得参加农林系统年终先进评选;常州市级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而造成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评定降级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核实施
1、由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科站按职责配合协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并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材料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总结和自评基础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查看生产现场等形式,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并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上报考评结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并通报考评结果。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同时应密切配合,做好迎接省、常州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