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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小麦“一喷三防”物资的通知
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我市春季农业生产,切实加大小麦中后期管理力度,根据苏财农〔2013〕56号、苏农计〔2013〕19号文件精神,市农林局按省农委要求采购了小麦“一喷三防”物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和对象
1.发放标准。发放物资主要用于小麦赤霉病防治和叶面肥喷施,控制小麦穗期病虫危害,增强后期防早衰、防干热风、防高温逼熟等能力,挖掘增产潜力。补助标准为每亩5元,以物化形式补助到相应对象。
2.发放对象。重点为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片、百亩方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合作组织。获得补助物资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必须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服务能力。
二、发放形式
按照省里要求,市农林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物资采购完成后,由供货单位将物资送达到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各镇收到物资后,按要求及时发放到相关农户。
三、保障措施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与服务,严格物资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具体负责,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镇要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结合苗情长势,指导农民把握适期,科学用药;对补助物资不足的,要指导农民购买药剂,确保“一喷三防”全覆盖,提高防治效果。
二是强化登记公示。对所有补助面积及物资数量等情况要以村为单位组织公示,并登记造册,公示期不少于5天(格式见附件2)。作业情况登记造册后,由村委会审核,经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复核汇总后,上报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届时,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将最后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将加强协调与配合,加快补助物资发放速度,及早应用落实到田。补助物资只能用于小麦“一喷三防”,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倒买倒卖,免费发放给农民或专业化服务组织。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对小麦“一喷三防”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市农林局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号码为0519-87269637,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1:201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物资分配表
附件2:2013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物资登记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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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