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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溧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工作评审情况通报
各托儿所、幼儿园,各镇(区)卫生院: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2011年国家已将4~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卫生服务范畴。为切实提高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市卫生局、教育局于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组织卫生保健专家对我市15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审情况
本次评估依据《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托儿所幼儿园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工作规范》,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市15所幼儿园进行了卫生保健评审。评审结果为:维持原卫生保健等级有12所幼儿园,其中限期整改3所,降级3所,评审等级详见附件。
二、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加大投入,卫生保健设施逐步改善
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导与管理。大多数幼儿园能认真落实《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等相关要求,加大了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硬件设施投入和改造,科学设计,合理布局,营造了房屋安静明亮、设施设备齐全、环境温馨安全的保教环境。实验、竹箦、濑江等小学幼儿园和城北幼儿园借省“优质园”创建或“三年回头看”、卫生保健复评之契机,对幼儿园内外环境进行了整体装修和美化,添置更新了大型玩具,配备了多媒体投影仪、视频展示仪、多功能饮水机等。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新建了建筑面积4137平米的新园区,提升了幼儿园的品位;上黄小学幼儿园为楼梯走廊、保健室铺设了PVC地板和木质地板,换成了部分实木桌椅,使幼儿园成为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园地。
(二)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卫生保健措施有效落实
一是重视疾病预防,促进身心健康。大多数幼儿园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积极改进消毒设施,规范开展晨检和全日观察工作,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消毒、隔离、防控机制。通过努力,2012年我市幼儿园手足口病、病毒性结膜炎未发生大规模的传播和流行,麻疹、水痘、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发病率也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在手足口病疫情发生期间,实验小学和上黄小学幼儿园能对因病缺课的学生逐一上门家访,受到家长好评。大部分幼儿园能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检查制度,严把体检质量关,使儿童入园入托体检、定期健康检查和教师健康体检常态化、规范化。所查的幼儿园儿童入园体检率、定期体检率、教师体检率全部达标。
二是重视安全防范,确保幼儿安全。绝大多数幼儿园都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健全安全组织,制定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了各类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园区和周边环境安全检查。所查幼儿园均配备了保安人员,注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规范培训,加强健教,卫生保健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园内培训工作进一步重视。多数幼儿园能按照《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人员职责和严谨、长效的管理机制,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单位均建立了二级培训制度,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教人员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卫生保健业务水平。所查幼儿园中,绝大多数幼儿园园长参加过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所有的保健老师及保育员均接受过岗前培训,并能将相关知识较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各幼儿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园内健教专栏定期更换,能利用宣传栏、家长会、电子屏幕、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工作。竹箦中心幼儿园开通了班级博客,实验小学幼儿园建立了网站,通过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了家长的儿童保健意识与能力。
三是卫生保健台账进一步规范。实验小学、竹箦、上黄等幼儿园台账记录整洁、及时、详细,绝大部分单位对照新培训的“常州市托幼机构新卫生保健合格验收资料索引”要求,从行政管理、基础建设、营养与膳食管理、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和防病、安全防护、良好习惯与体格锻炼等七方面对卫生保健台账进行整理归档,台账资料条理清晰、内容齐全,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更规范、更科学,保健管理水平也有较大的提高。
三、存在问题
(一)保健人员配备数量明显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绝大多数幼儿园保健老师流动性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幼儿园保健老师身兼数职,不能正常履行卫生保健职责,保健业务不熟悉,保健台账不完善;部分幼儿园保育员配备不足,文化层次低,卫生消毒概念不清。我市幼儿园保健人员数量不足和业务能力低下,已不能满足当前幼儿园儿童保健的工作要求和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需求,严重影响了我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二)卫生保健设施建设、服务功能和流程不配套
部分幼儿园活动室、卧室合用,盥洗间、卫生间之间无隔断,保健室设置不合理,缺过道式晨检,食堂功能间不全,流程不合理。个别单位因房屋配备不足,导致班容量太多,不仅管理困难,还给传染病爆发处置和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带来隐患。部分幼儿园班级未配备电子消毒柜,盥洗室多班合用,流水洗手龙头偏少,活动室、卧室紫外线消毒灯配备数量不足,安装不合理。个别单位消毒剂消毒浓度配置不准确,消毒措施未落到实处。
(三)卫生保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部分幼儿园患病儿童管理较为薄弱,未将“六一”体检、视力筛查、龋齿防治等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列入每学期常规工作计划中,对幼儿园儿童的生长发育评价未予重视,缺乏对儿童的生长发育动态观察与评价,对体弱儿筛查不力,漏登漏管现象较为突出。大部分附属小学幼儿园膳食和营养管理有待加强,幼儿伙食费未做到专款专用,伙食帐与小学难以分开,幼儿伙食月结算表未向家长公示,制定幼儿菜谱单调,营养计算失真、分析流于形式,不能为在园儿童提供均衡膳食,难以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
市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按照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标准》等要求,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对硬件条件差、卫生保健工作不符要求并且未制订持续改进措施的幼儿园将依法予以处置。各幼儿园应对照相关标准,切实做好园内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进行指导,并帮助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高我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病工作
市卫生监督、疾控等部门将根据《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大力开展对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密切监控托幼机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加强技术指导和咨询。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儿童膳食的管理,确保在园儿童的食品安全,定期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落实晨检和卫生消毒的各项措施,落实健康检查制度和日常保育护理要求,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三)进一步加强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市妇幼保健院将定期召开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卫生保健信息和经验,针对基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中非医务人员所占比例高、缺乏医学基础知识、保育员和炊事员业务水平较差等情况,做好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工作。各基层儿保科要定期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托幼机构安全隐患的排查,不断强化幼儿园应急事件、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处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在园儿童的安全、健康。
附件:2012年溧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等级名单
溧阳市卫生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1日
附件:
2012年溧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等级名单
一、卫生保健示范幼儿园(共4所)
实验小学幼儿园 上黄中心幼儿园
竹箦中心幼儿园 上沛中心幼儿园*
二、卫生保健一类幼儿园(共6所)
埭头中心幼儿园 濑江小学幼儿园
前马小学幼儿园 城北幼儿园
美景幼儿园 第二实验小学幼儿园
三、卫生保健二类幼儿园(共2所)
东升小学幼儿园 新芽幼儿园*
四、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共3所)
汤桥小学幼儿园 南门幼儿园
平陵小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