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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卫生院、局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社妇〔201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苏卫社妇〔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订了《溧阳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卫生局
2013年8月6日
溧阳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确保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城乡居民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和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有关规定,为全市常住人口,以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免费提供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监督协管及中医药服务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目标任务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认真完成电子化健康档案的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90%以上。
(二)健康教育服务
通过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印刷资料、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方式,对城乡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种类、宣传栏设置及数量、活动和讲座次数等符合规范要求。
(三)预防接种服务
巩固和完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人口基础资料和流动儿童信息,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高质量完成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等重大项目,巩固消除脊灰成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对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为新生儿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和健康档案。0~6岁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系统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95%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做好早孕建册、孕早期免费检测、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及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率、管理率、早孕建卡率、产后访视率>95%以上,建立和完善孕产妇健康档案。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年内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基本情况,并登记管理,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70%以上,体检率达98%以上。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疾病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脑卒中、心肌梗死、糖尿病、肿瘤、慢阻肺、骨质疏松和抑郁等慢性病和意外跌倒等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确保高血压、2型糖尿病两类人群每年接受一次免费体检,按规范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上的面对面随访,对存在危急情况者,应立即转诊,并在2周内主动随访。随访同时,做好高危人群的筛查、评估和生活方式指导。以估算病人数作分母计算,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5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不低于3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病治疗管理,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宣传,对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90%。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每年进行至少4次的随访评估和1次健康体检。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有专人负责、无迟报和漏报发生。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情登记,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强化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主动搜索、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巡访、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并负责相关信息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十一)中医治未病服务
通过向城乡居民提供中医治未病知识的宣传与咨询服务,逐步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养生、体质辨识、健康评估、健康干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等中医药治未病服务项目,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尤其要加强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病人、糖尿病病人的中医药治未病管理。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七个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市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两个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市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四)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市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市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要按照本方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岗位职责、工作规章、技术流程和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将基础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交由乡村医生承担。村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力以赴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熟悉掌握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不折不扣落实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市级医疗机构:负责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诊断信息提供和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完成市卫生局安排的其他项目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幸福,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成立领导组织,根据年度任务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定期督查考核,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任务,负责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纳入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手册》培训到每名医务人员,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
(三)转变服务模式。改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个科室、某几个人承担的模式,组建由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组成的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将本机构服务人口按居住小区、村民组等分割成块,每个团队负责一定区域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或包保责任制,“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成员要深入乡村和家庭,主动服务,上门服务。
(四)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定的时间、内容、流程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
(五)规范信息报送。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建档及月报表上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按照《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表》上报服务信息,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工作进度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卫生局。各填报单位上报前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实行“谁报送,谁负责”,做到报表齐全和及时准确。
(六)加强督导考核。根据《溧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分级考核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机制。市卫生局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所辖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将与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挂钩。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等文件要求,逐步在全市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主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平台通过数据接口逐步实现与全市新农合系统、HIS系统等现有数据资源的整合、完善和补充,逐步实现市、镇、村三级卫生网络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实现互联互通,区域共享。
(八)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要加强与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