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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建设一支极具凝聚力、执行力、服务力的安监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溧组发〔2010〕1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法规科科长一职实行公推上岗。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推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永红
组员:朱竹 别建新 袁功陆 王伟伟 汤建国
二、选用条件
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健康,且在机关或直属单位工作的中层副职。
三、工作程序
按照通知要求公开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全体人员填写《安监局机关拟任中层正职推荐表》。
(二)党组讨论。根据拟任职人员的工作实绩、全体人员民主测评情况,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三)任前公示。对决定任命的人选在本局进行任前公示7天。
(四)办理手续。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上报备案。将实施情况和任职人选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四、要求
本次推选上岗工作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推选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规范程序;对推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安监局机关拟任中层正职推荐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