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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度镇(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3-0006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2013〕11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3-02-19 发布日期:2013-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3年度镇(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度镇(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安〔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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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现就2013年度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考核组织

    市安委会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市各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法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对各镇(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采用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的方式进行。

    镇(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为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另设有加分项。评分采用扣分和加分方法,各项达标不扣分;未达标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抽查或半年度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评定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一是发生有较大影响生产安全事故能成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较大幅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每次加2分。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年内受到常州市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三是在溧阳市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的,每次加0.5分,在常州市范围内加1分,最高加2分;五是镇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比上年度增加20%以上的,加2分。

四、考核奖惩

1.适当安排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资金,用于对成绩突出的镇(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奖励。各镇(区)政府也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建立奖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目标的实现。

2.实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相关镇(区)要加强督促整改;对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死亡责任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进行通报。

  3.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安监部门将企业标准化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向发展改革、经信、环保、工商等部门通报,作为各部门对企业依法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4.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相挂钩,实行浮动制度。

  5.实行评先评优挂钩制度。一、二级标准化企业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评选;不达标企业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劳动模范等评先评优的候选人。

    五、考核时间

    具体由市安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计划,按序时进度进行。

    六、考核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方法、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是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有效抓手、是落实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镇(区)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一方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细则》要求,确保目标管理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严格标准。各镇(区)要深入调研、认真总结、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真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各考核负责部门要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掌握标准,严肃认真组织考核,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委托执法、企业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工作作为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抓手,认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各镇(区)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本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持续推进的有效办法,依据《细则》,对照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质量。要勇于创新,不断总结,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附件: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2月19日       

 

附件

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分类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检查依据及方式 扣分标准 得分
一、组织机构(8分) 镇(区)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查镇(区)和企业相关文件台账。 安委会主要领导变动不及时调整扣1分;安委会成员单位不全的扣1分;安监机构未独立设置扣2分,辖区内企业未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发现1家扣0.5分。
镇(区)应配备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 2 查安监人员配备文件。 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本值分;不足2人每少一人扣1分;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不相适应的,酌情扣分。
行政村(社区)应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社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 查行政村(社区)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备案表及材料。 行政村(社区)未成立领导小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1家(行政村、社区)每项分别扣1分。
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交通、通讯、办公设备等落实到位。 2 查文件和现场。 照相机、办公电脑、手电、制式服装、劳保鞋、安全帽等监察执法、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有1项配备不到位扣1分。
二、规章制度(5分)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3 查镇(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不明确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2 查制度汇总文本。 查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缺一项扣1分;主要领导缺少述职报告的扣1分。
三、基础工作(17分)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区)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2 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扣1分;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各扣1分。
镇(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2 查镇(区)相关会议记录。 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少一次会议纪要扣1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不齐全扣1分。
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 查看台账和相关资料。 对上级下达的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未制定方案的扣1分,无实施台账资料扣1分。
三、基础工作(17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账;辖区内企业要求做到“一企一档”并及时更新。 3 查看电子台账和相关资料。 管理制度、监管台账、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分类管理动态表、重点危险源调查摸底统计表、辖区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等未及时更新的,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按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责任保险制度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7 查文件资料、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有1家扣1分;全年完成辖区内所有应保企业数,没完成的少1家扣2分,超额完成的,多一家加1分。
四、隐患排查(32分) 将辖区内企业全面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立辖区隐患排查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每月汇总上报辖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2 查镇(区)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宣贯情况;查镇(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委托执法开展情况。 未完成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扣5分;辖区内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上报,被上级安监部门发现,有1家扣1分;重大隐患整改率未达100%的有1家扣2分;对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未全覆盖的少一家扣0.5分;每月未按时汇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次扣0.5分;未将辖区内企业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发现1家扣0.5分;未督促企业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录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的,少一次扣0.5分;未开展委托执法工作的扣8分,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不足5起(含5起),每少一起扣0.5分,超过5起每次加0.5分(其中溧城镇10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不足3起(含3起),每少一起扣2分,超过2起每次加2分(其中溧城镇6起)。
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点)的普查建档,危险源(点)要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点)”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相连。 4 查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情况及市应急指挥中心监控记录。 未对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扣2分;未落实监控措施和监控责任扣2分;辖区重大危险源(点)与应急指挥中心连接情况视情扣分。
辖区内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 6 查当年新、改、扩建工程项目 每月上报一次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数,并督促其办理“三同时”手续,发现1家未办理相关手续扣1分。
强化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台账。 6 查镇(区)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台账;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未申报职业危害的,有1家扣1分;对新改扩建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进行“三同时”(预评价、设计、验收)的,每缺1项扣0.5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监管的,有1家扣1分;
督查企业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4 查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情况。 按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未进行安全评价的,查出一家扣2分。
五、安全监管(28分)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6 查年度企业安全检查计划及被检查企业名单,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高危行业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100%扣4分,其他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90%扣3分;对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的,每发现1家扣2分;辖区企业被常州以上安监部门处罚的,扣本值分。
按规定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专项治理方案和总结。 6 查专项治理台账。 组织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冶金行业、建筑施工、建筑消防设施、电梯特种设备)不少于7项,少1项扣1分 ,未进行及时总结上报整治情况的扣1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消防、校车安全等整治工作。
根据全年标准化任务数量和标准化等级要求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指导和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主动申报并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达标考评。 10 查镇(区)是否按年初制定的标准化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上报年度企业创建名单。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2013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等企业安全标准化未实现全覆盖的,扣2分;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三级达标未按计划完成的,少一家扣2分;对标准化达标企业未进行动态监管的酌情扣分。超额或超等级完成年度标准化任务的,多一家加0.5分。
镇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 4 查看预案文本和演练、图像资料。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本值分;没有组织演练扣1分;没有报送备案的扣0.5分;不具针对性扣0.5分;演练未总结扣0.5分。
全年辖区企业达标考核覆盖率不低于35%;“回头看”不少于考核企业的30%。 2 查辖区企业年度达标考核计划及序时进度完成情况。 未制订企业达标考核工作计划扣 1分;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企业达标考核工作扣1 分;未按序时进度“回头看”复查扣1分。
六、教育培训(10分) 建立镇区安全培训机构,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 6 查看企业有关文件;查看“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和图像资料。 未建立培训机构或未开展培训的扣2分;“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的扣2分;计划、活动、总结缺一项扣0.5分。
定期组织辖区内基层、企业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安管员、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4 查看会议签到、图像资料及会议交流材料。 未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扣本分值;“三岗”人员持证率不足100%的,发现1例扣0.5分;农民工培训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合计100分 备注:1、辖区企业有一起一般事故,其考核成绩扣5分;发生瞒报事故,经查证的扣10分;有一起较大以上事故考核成绩为不及格;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2、对《细则》涉及到的考核内容,除查看企业现场外,各镇(区)必须提供相关的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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