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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月21日
附件
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务院安委办2012年8月)和《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通知》(苏安监〔2012〕213号)等文件要求,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建设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为突破口,建立分类管理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建设内容
主要是通过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清晰细化的责任机制,明确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强化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从而有效监督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摸底排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各镇(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镇(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通过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本镇(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企业数量、企业规模、企业类型、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为企业分类做好基础工作。
(二)建设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信息系统。有效整合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建设纵向从市到各镇(区)和企业、横向覆盖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企业可上报自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并整改隐患,各镇(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实施有效监管。
(三)实行分类管理。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标准,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各镇(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使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掌握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方法、企业自查标准、系统操作等方面知识,让企业知道“怎么查隐患、怎么治隐患、怎么上报隐患”。
(五)完善安全监管制度。组织制订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企业自查自报事故隐患、监管部门监管措施和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有效排除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日常检查。
三、建设目标
2013年3月31日前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隐患自查自报,健全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1月10日至31日)。
1.市政府安委会适时召开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
2.市安委会负责做好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建设,完成平台建设要求,组织对各镇(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抽查上报与系统审核、维护方法,熟悉企业填报的程序与要求;牵头制定《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各镇(区)、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并按照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明确所属行业和主管部门。
(二)信息录入(2月1日至3月31日)。
1.各镇(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管辖范围内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和隐患排查的方法、内容,掌握“查什么、怎么查、怎么报”;
2.各镇(区)、行业主管部门督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在3月10日前将企业信息录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
3.各镇(区)、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后)。
各镇(区)、行业主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溧阳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排查信息系统顺利运行,逐步形成隐患排查自查自报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解决目前监管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隐患排查不规范的重要依托,是创新监管方法,构建隐患排查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提高安全形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班子,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组织实施,保证系统建设工作按期完成,确保2013年3月底顺利通过省安监局考核验收。
(二)掌握政策标准,加强业务指导。此项工作技术性、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镇(区)、市各部门和单位务必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全面组织实施中,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准确理解工作内容,掌握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法,坚持原则,严格把关。要按照《溧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工作目标。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实施奖惩。各镇(区)、市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各项工作,市安委会适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市安委会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奖励;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各镇(区)、市各部门和单位也要针对行业、区域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