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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溧阳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溧安〔2013〕1号),深入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冶金行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从业人员作业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冶金行业夜间低谷用电生产的实际,决定在冶金行业实行安全生产夜间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夜间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2013年度的冶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秩序,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炼铁、炼钢、轧钢企业。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实施,利用夜间21点至凌晨2点的时间,由市安监局安监一科会同执法大队组织对全市夜间生产的冶金企业进行检查。
四、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落实。
(2)从业人员的作业情况。检查重点包括作业人员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要求佩戴,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等。
(3)各类安全设施设置维护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4)煤气管理情况。是否落实《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的相关要求,煤气危险区域和危险区域作业人员配置煤气检测报警仪器情况。
(5)对检维修、交叉作业、动火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情况。是否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是否制定专项方案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6)职业危害管理情况。生产布局是否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是否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设备、部位是否设置告知卡与警示标志。
(7)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机制要实效化。该项工作制度的实施要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该制度制定具体的年度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以强制性、针对性、长效性和实效性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弥补夜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管的真空状态。
(二)检查要认真细致。检查要深入现场,严肃认真,严格细致,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确保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检查人员要当场开具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隐患整改要深入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监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待整改并由安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使用和运行。
(四)执法要客观公正。检查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要动真格、敢碰硬,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配合或拒绝检查的企业,要依法予以重罚。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