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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关于在全市开展“实干清廉转作风,提速增效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溧委办〔2013〕27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部门服务创星级,机关效能再跃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溧委办〔2012〕10号)精神,确保完成年度“效率溧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市“效率溧阳”建设考核办法》(溧委办〔2013〕31号)通知要求,现将局《2013年“效率溧阳”建设考核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附件:2013年“效率溧阳”建设考核责任分解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2013年“效率溧阳”建设考核责任分解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责任科室
责任领导
制
度
建
设
(20分)
1.未建立和完善建设“效率溧阳”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扣2分;工作落实不力的,扣2分。
监察室
办公室
汤建国
2.未制定本单位“效率溧阳”建设《实施意见》的,扣2分;不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或台账资料不全的,扣1分。
3.未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扣2分。
与会领导
4.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必须公开的事项未公开或没有全部公开的,有一项扣1分。
服务窗口
培训中心
法规科
王伟伟
5.未建立部门领导联系镇(区)、企业制度的,
扣2分;未建立执法、服务回访制度的,扣2分。
6.没有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AB角岗位制等基本制度或制定后未落实的,有一项扣1分。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制度、考核制度、过
错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不健全的,缺一项扣1分。
8.收费单位未公示或未全部公示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收费依据、未按下限标准收费的,有一项扣1分;同类事项不按一个标准收费的,扣5分。
9.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效能调研文章或征文,未完成扣2分;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缺少一条扣0.2分。
履
行
职
责
(30分)
1.未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的,扣2分。
相关科室
分管领导
2.对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
工作部署不执行、不落实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一项扣5分。
3.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
公会议议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未按要求时限认真办理落实的,有一项扣2分。
4.未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结人大代表议案、政协
委员提案及意见建议的,有一项扣1分。
5.“12345”公共服务平台、政风热线、市长信箱、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交办件不办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办结的,有一件扣1分。
6.年度重点工程(工作)和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未按期完成的,扣5分;服务不到位,企业对部门不满意的,扣2分。
危化科
一科
朱竹
袁功陆
别建新
7.对信访事项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办结造成
重信重访的,有一件扣2分;稳控措施不到位,所属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的,有一件扣2分;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导致群众集体上访的,有一件扣2分。
依
法
政
1.被企业和群众投诉不作为、乱作为和职责履
行不到位等问题,每查实一件扣2分;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的,每查实一件扣2分;行政管理或服务中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每查实一件扣2分。
各科室
2.执行《涉企收费登记卡》制度不到位的,扣
2分。
3.各类办件未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透明运行平台运行的,经查实有一件扣1分;逾期办理的有一件扣1分;逾诺办理的有一件扣0.5分;电子监察人员登录次数不够、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异常情况,有一件扣0.5分。
4.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有一件扣1分。
大队
5.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造成行政诉讼、败诉或经行政复议撤销、变更行政决定的,有一件扣2分。
6.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符合规范,导致申请
人不满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被纠错的,有一次扣2分;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事件的,有一次扣2分。
7.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不到位,未明确行政
许可事项应进未进、变相审批、擅自撤出的,有一项扣1分;对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没到位,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期没达全市规定目标的,有一件扣2分;有超时默许或缺席默认的,有一件扣1分。
作
风
1.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班子成员,有一人次扣5分;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中层正职,有一人次扣3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次扣2分。
2.明查暗访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有一人次扣
1分;被媒体曝光影响机关形象的,有一人次扣2分;会议对象未请假缺席全市工作会议的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分管或与会领导
3.擅自利用会议、学习、培训等增加企业负担
的,经查实有一件扣2分。
4.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有一人次扣2分;工作日中午饮酒,查实一起扣2分。
5.单位及干部职工存在“衙门”作风和“门难
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受到效能投诉,经查实,有一人次扣1分;专项督查被效能问责的,有一人扣2分。
6.千人民主评议排名后6-10位的部门扣2分,排名后1-5位的扣3分。
加
分
内
容
(5分)
1.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创新工作受到市、常州
市、省及省级以上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5分,同一加分项目只计1次。
2.效能经验材料被市、常州市、省及省级以上
党报党刊、纪检监察和本条线上级部门主办的纸质媒体录用的,分别加1分、2分、3分,同一加分项目只计1次。
3.效能信息被市、常州市、省及省级以上党报
党刊、纪检监察和本条线上级部门主办纸质媒体录用的,分别加0.2分、0.5分、1分,同一加分项目只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