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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3-0006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2013〕39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3-10-31 发布日期:2013-1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溧安〔201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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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年初,市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签订了《溧阳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

 二、考评对象

 10个镇(区)人民政府、以及年初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林局等2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时间安排

 年终考评在各镇(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总结时间截至11月12日,考核指标和统计数据考评组按年底统计数为准。对各镇(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考评时间为11月12日至1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四、考评内容

 依据《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溧阳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分细则(部门)》进行考评。(详见附件1、附件2)。

 五、考评方式

 镇(区)考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企业现场等形式进行。部门考核按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考评计分

 对各镇(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年终考评当场不打分。对各镇(区)考评还将结合半年度考评、日常抽查考评得分进行年度综合评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镇(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组织好考评准备工作。

 (二)考评时,由考评组从所在镇(区)企业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进行检查。

 (三)请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通知后,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台账资料;全面总结本镇(区)、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本镇(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材料一并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陈安琪,联系电话:87037603)。

   附件:1.《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 则》

        2.《溧阳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分细则(部门)》

     3.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日程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1

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分类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检查依据

及方式

扣  分  标  准

得分

一、组织机构(8分)

镇(区)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查镇(区)和企业相关文件台账。

安委会主要领导变动不及时调整扣1分;安委会成员单位不全的扣1分;安监机构未独立设置扣2分,辖区内企业未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发现1家扣0.5分。


镇(区)应配备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

2

查安监人员配备文件。

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本值分;不足2人每少一人扣1分;与当地经济规模、企业数量不相适应的,酌情扣分。


行政村(社区)应设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社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

查行政村(社区)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备案表及材料。

行政村(社区)未成立领导小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有1家(行政村、社区)每项分别扣1分。


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经费、办公场所、交通、通讯、办公设备等落实到位。

2

查文件和现场。

照相机、办公电脑、手电、制式服装、劳保鞋、安全帽等监察执法、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有1项配备不到位扣1分。


二、规章制度(5分)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3

查镇(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不明确扣1分;未签订责任状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2

查制度汇总文本。

查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例会制度、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缺一项扣1分;主要领导缺少述职报告的扣1分。





三、基础工作(17分)




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区)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2

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未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扣1分;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各扣1分。


镇(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2

查镇(区)相关会议记录。

少一次会议记录扣1分;少一次会议纪要扣1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不齐全扣1分。


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

查看台账和相关资料。

对上级下达的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未制定方案的扣1分,无实施台账资料扣1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台账;辖区内企业要求做到“一企一档”并及时更新。

3

查看电子台账和相关资料。

管理制度、监管台账、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分类管理动态表、重点危险源调查摸底统计表、辖区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等未及时更新的,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按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责任保险制度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7

查文件资料、记录台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有1家扣1分;全年完成辖区内所有应保企业数,没完成的少1家扣2分,超额完成的,多一家加1分。








四、隐患排查(32分)










四、隐患排查(32分)


将辖区内企业全面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建立辖区隐患排查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每月汇总上报辖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2

查镇(区)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宣贯情况;查镇(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委托执法开展情况。

未完成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扣5分;辖区内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上报,被上级安监部门发现,有1家扣1分;重大隐患整改率未达100%的有1家扣2分;对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未全覆盖的少一家扣0.5分;每月未按时汇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次扣0.5分;未将辖区内企业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发现1家扣0.5分;未督促企业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录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的,少一次扣0.5分;未开展委托执法工作的扣8分,适用简易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不足5起(含5起),每少一起扣0.5分,超过5起每次加0.5分(其中溧城镇10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不足3起(含3起),每少一起扣2分,超过2起每次加2分(其中溧城镇6起)。


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点)的普查建档,危险源(点)要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点)”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相连。

4

查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情况及市应急指挥中心监控记录。

未对重大危险源(点)普查建档扣2分;未落实监控措施和监控责任扣2分;辖区重大危险源(点)与应急指挥中心连接情况视情扣分。


辖区内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

6

查当年新、改、扩建工程项目

每月上报一次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数,并督促其办理“三同时”手续,发现1家未办理相关手续扣1分。


强化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台账。

6

查镇(区)企业职业危害管理台账;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未申报职业危害的,有1家扣1分;对新改扩建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进行“三同时”(预评价、设计、验收)的,每缺1项扣0.5分;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监管的,有1家扣1分;


督查企业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4

查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情况。

按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未进行安全评价的,查出一家扣2分。








五、安全监管(28分)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6

查年度企业安全检查计划及被检查企业名单,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高危行业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100%扣4分,其他企业当年检查覆盖率低于90%扣3分;对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的,每发现1家扣2分;辖区企业被常州以上安监部门处罚的,扣本值分。


按规定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专项治理方案和总结。

6

查专项治理台账。

组织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冶金行业、建筑施工、建筑消防设施、电梯特种设备)不少于7项,少1项扣1分 ,未进行及时总结上报整治情况的扣1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消防、校车安全等整治工作。


根据全年标准化任务数量和标准化等级要求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指导和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主动申报并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达标考评。

10

查镇(区)是否按年初制定的标准化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上报年度企业创建名单。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2013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等企业安全标准化未实现全覆盖的,扣2分;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三级达标未按计划完成的,少一家扣2分;对标准化达标企业未进行动态监管的酌情扣分。超额或超等级完成年度标准化任务的,多一家加0.5分。


镇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

4

查看预案文本和演练、图像资料。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本值分;没有组织演练扣1分;没有报送备案的扣0.5分;不具针对性扣0.5分;演练未总结扣0.5分。


全年辖区企业达标考核覆盖率不低于35%;“回头看”不少于考核企业的30%。

2

查辖区企业年度达标考核计划及序时进度完成情况。

未制订企业达标考核工作计划扣 1分;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企业达标考核工作扣1 分;未按序时进度“回头看”复查扣1分。


六、教育培训(10分)

建立镇区安全培训机构,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

6

查看企业有关文件;查看“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资料和图像资料。

未建立培训机构或未开展培训的扣2分;“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重大安全生产活动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的扣2分;计划、活动、总结缺一项扣0.5分。


定期组织辖区内基层、企业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安管员、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4

查看会议签到、图像资料及会议交流材料。

未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扣本分值;“三岗”人员持证率不足100%的,发现1例扣0.5分;农民工培训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合计100分


备注:1、辖区企业有一起一般事故,其考核成绩扣5分;发生瞒报事故,经查证的扣10分;有一起较大以上事故考核成绩为不及格;每
         项分值扣完为止;

   2、对《细则》涉及到的考核内容,除查看企业现场外,各镇(区)必须提供相关的台账资料。




附件2

溧阳市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分细则(部门)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扣  分  标  准

得分

一、目标责任(35分)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5

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扣5分。

 

“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执行情况。

5

未按“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3分,未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的扣2分。

 

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以内。

5

每超1人扣2分,扣完为止。

 

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20

死亡人数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部门对应扣分:发生死亡3-5人事故,每起扣3分;死亡6-9人事故,每起扣20分;死亡10人以上事故,取消评优资格(道路交通死亡数按常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部署(10分)

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5

有一次落实不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

 

坚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

少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扣1分,扣完为止。

 

三、综合治理(20分)

推进行业内企业开展长效管理和标准化达标工作。

5

未开展扣3分,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扣2分。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

 

开展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

10

未按要求部署扣2分;无方案扣2分;目标不明确扣2分;整治措施不到位扣2分,专项整治目标有一项未完成扣2分。

 

四、机构保障(10分)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专职人员。

5

机构、人员不到位的扣5分。

 

落实安全生产的专项经费。

5

未落实的扣5分。

 

五、基础工作(15分)

开展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5

未建立事故隐患档案的扣2分;有1个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未落实防范措施的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不到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5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无计划或无总结的扣2分;活动内容缺乏针对性、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

 

制定和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

5

未制定和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扣2分,未定期组织演练扣2分,未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扣1分。

 

六、事故处理(10分)

相关领导是否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按规定处理结案。

5

发生死亡事故,相关领导未按规定到现场组织处理,有一次扣2分;事故未能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事故报告事故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5

未按规定报告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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