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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经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精神,根据财政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的要求,局党组决定对本单位使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决定成立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新章
副组长:狄春源、孔云健、童鲁滨、王金华
成 员:狄 平、王 勤、宗学琴、蒋旭峰、吴永波、
王文斌、卢永初。
此次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会同计算机审计科、效能监察室,对本单位使用的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编制资产使用清单。实地清查时,各科室需积极配合资产清查工作,资产使用清单由资产领用人(管理人)签字认可并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资产清查内容及步骤
(一)清查内容
以2013年6月30日为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重点是房产及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登记。
(二)清查步骤
第一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实地盘点;
第三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依据盘点表核实并登记台账,汇总清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各科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各科室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对所提供的资产清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完善制度。办公室将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建立健全账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资产毁损、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况及资产处理报告报财政部门审批后作相应财务处理。
溧阳市审计局
2013年6月24日
溧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