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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溧阳工商局“查假冒、保民生、树诚信”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溧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月21日
溧阳工商局“查假冒、保民生、树诚信”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方案
食品问题无小事,为确保春节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市局决定从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假冒、保民生、树诚信”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执法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重点 重点品种:海鲜产品、牛羊猪肉、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酒类、散装休闲食品、冷冻食品等。 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校园周边、车站周边。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乳制品和酒类经营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 重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同时,各单位结合当地实际,选择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品种或区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百日执法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市局成立“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方学军 副组长:王东方 成员单位:办公室、消保科、经检大队、市场合同科、监管科、牵头部门为消保科。 (二)明确职责,严查各类违法行为。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靠前指挥,集中力量,着力突破一批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大的食品大案、要案。消保科:负责组织协调“百日执法行动”日常工作,重点查处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不合格、过期、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切实督促食品企业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同时,负责食品类的投诉或举报工作,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凡涉及食品类的投诉或举报,在保存好来电记录后立刻向基层分流,要求基层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调解查处食品类案件,在24小时内必须向市局12315中心反馈实质性的查处信息。经检大队:负责查处食品流通环节中的“傍名牌”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以及假冒酒类、乳制品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市场合同科:负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责任,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准入要求,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诚信经营理念。监管科:负责年检、验照中对涉及食品许可项目的审查,充分发挥综治平台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三)完善长效监管措施。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食品主体三分监管体系等工作机制的作用,督促食品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认真查找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长效监管措施。 (四)注重宣传,营造执法强大声势。各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报道“百日执法”行动的信息动态和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工商部门红盾卫士的良好形象,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强化自律意识;要切实加强文字、图片等的搜集、存档和上报工作。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2日——1月17日前)。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完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有计划组织部署,营造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18日——3月31日)。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注、媒体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分时段、分行业、分类别组织开展执法监管、集中排查和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整治突出问题,执法行动贯穿春节和全国两会,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真正做到保民生、保安全。 (三)总结评估阶段(4月1日——4月10日)。“百日执法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执法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析查找不足,评选出查办的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并将“百日执法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落实到长效管理当中,巩固执法监管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绩效提升年”主题活动,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全市工商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舆论宣传。本次执法行动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新闻发布、专栏专刊、专题访谈、典型案件曝光、案件深度报道等形式,及时宣传工商部门“百日执法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树立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的形象和权威,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服务的社会满意度和认可度。“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办公室将组织编印专题简报,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百日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大要案件、典型案例,加强上下信息沟通,要认真收集整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市局科室,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每月4日前,将上月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见附件)报送消保科。在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抓出实效。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执法行动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推进工作落实。对在行动中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附件:溧阳工商局“查假冒、保民生、树诚信”专项执法行动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