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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溧政发[2013]12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溧阳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溧政办发[2013]76号)精神,现将《溧阳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0月16日
溧阳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溧政发[2013]12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溧阳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溧政办发[2013]76号)精神,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实施宣传方案,协调和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2、市监察局:推动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质量工作责任追究,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监督。
3、市发展改革委:推动质量强市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与完善促进服务业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和名牌培育工作,开展服务业质量评比活动,提交年度服务业质量报告。
4、市经信局:引导督促工业和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质量攻关项目,加强制造业名牌培育和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提交年度制造业质量报告。
5、市教育局:抓好质量教育学科建设,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质量安全综合整治。
6、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促进质量提升的技术研发,支持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7、市财政局:制定落实支持促进质量强市建设的财政政策。
8、市人社局:推进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推动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9、市住建委:组织制定和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建筑业名牌培育工作,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报告。
10、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制定和实施交通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交通行业名牌培育工作,强化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交通行业质量报告。
11、市水利局:组织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水利行业名牌培育工作,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水利行业质量报告。
12、市农林局: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提升计划,加强农产品名牌培育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农产品质量报告。
13、市商务局: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1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5、市环保局:制定实施环境质量工作计划和促进质量发展的环保政策,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负责对影响质量发展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16、市统计局:做好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相关指标统计工作,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17、市安监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评审工作所涉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和绩效做出评价。
18、市旅游局: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业服务质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9、溧阳工商局: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0、常州国检局溧阳办事处:负责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进出口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进进出口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进出口企业质量提升工作,提交年度进出口产品质量报告。
21、人行溧阳支行:制定落实支持促进质量强市建设的金融政策,推动质量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