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溧阳市境内所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013年1月1日以后首次获证或换证的企业除外)。 二、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1月28日结束。 具体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4年1月5日,企业自查填表上报; 2、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20日,市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2014年1月20日至1月28日,市质监局将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常州质监局; 三、递交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含附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3份(可在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站中 ——质量管理与监督——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4、市以上法定检(测)验机构对获证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3份。 5、主要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3份。 6、涉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需提交其它相关许可证复印件3份。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基本程序 1、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质监局提交《自查报告》等相关审查材料。 2、年度监督检查采用企业自查为主、行政监管部门现场抽查为辅的方式,企业应对照各项要求,如实填写自查报告。 3、市质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从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10%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并将实地核查企业名单报常州质监局。 4、市质监局向常州质监局上报年度监督检查总结和年度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常州质监局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5、市质监局对在材料核查、现场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发放《获证企业年度审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整改,并进行核查、验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合格上报。 6、市质监局在企业《自查报告》上作出初步核准结论,常州质监局复核后在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件上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 7、发还企业生产许可证附件及《自查报告》,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后续处理。 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对获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写报告。对审查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对不按规定接受审查或者虚报《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获证企业,将按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发现的无证生产企业,市质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