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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切实提高环保“三同时”执行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苏环办[2012]106号)和常州环保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清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环保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构建建设项目的长效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清理范围:2008年以来我局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类制造业、畜禽养殖业、环境基础设施及其他敏感项目,其中重点为报告书和含专项的报告表类项目。
(二)清理要求:
1、摸清现状。全面梳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验收及生产情况,摸清周边敏感目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不利影响等情况。
2、分类处理。对审批后不再建设的项目摸清原因做好登记;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加强现场监察频次;对停产(缓建)的项目要掌握动态,做好跟踪监管;对建成投产尚未验收的项目,符合验收要求的,督促企业加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到位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规范并督促落实企业环保档案管理,构建建设项目的长效、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我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
三、实施阶段
(一)清查分工:
1、管理科牵头,监察大队(各中队)、天目湖分局、监测站、固废科配合调查。具体工作分成五个工作组,每组管理科1人,各监察中队1人、监测站1人。
2、建设项目符合验收要求后,监测站及时进行验收监测。
3、管理科牵头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清查要求:
1、对已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资料进行梳理,按各监察中队所辖镇区整理出建设项目清单。
2、按照项目清单,对所列建设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摸清各镇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状况和环保“三同时”实施情况,指出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填写相关表格。
3、定期召开建设项目“三同时”清理工作例会,通报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分类处置工作。
对尚未完成环保验收手续的项目,要抓紧制定验收计划,限期验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4、时间要求:现场核查 (2013年2-5月),实施整改(2013年5-10月), 整改总结(2013年11-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建设项目“三同时”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
(二)严格验收。要认真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程序进行监测、验收,保证验收质量。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严禁为提高验收通过率而降低标准。
(三)严格考核。清查期间,将由局领导带队进行不定期抽查,通报抽查结果并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创优的依据。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