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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3年环保依法行政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化环保依法行政,推进环保法制建设和制度创新,加强环保行政指导,强化执法监督,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一、认真实施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等工作,每月听取1次现场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好的做法。对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以及群众反复投诉久拖不决等环保重点事项和问题开展督查。
(二)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编制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要求向市法制办报备。根据《溧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对全局所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失效或废止。清理结果报市法制办报备。
(三)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事项在“三合一”平台实时运行,做到公开透明。严格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妥善处理每一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
二、积极推进环保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四)规范环保执法行为。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现场笔录、审查及决定执行情况的后督察活动。进一步完善、细化自由裁量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和回访,保证办案质量。
(五)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认真配合市政府和常州市环保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办案质量。
(六)加强环境监管与司法对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和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群众实现一站式环境维权,力争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等方面有突破。
(七)积极开展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工作。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有关要求,结合环保实际,积极推进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工作。明确负责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把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人。积极主动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环境保护方面的纠纷和矛盾。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运用间接、动态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对监管对象的行为实施引导、指点、教育、劝告和建议,发挥行政指导作用。
三、运用新的环境政策,促进环境管理
(八)加强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诚信江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以及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和覆盖面。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强化评价成果的运用,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九)积极稳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妥善处理“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的关系。从实际出发,按照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引导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主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素质和全社会环境法治意识
(十)加强在职法律知识学习。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将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加强政策法制培训工作。制定2013年环保业务培训计划,全年组织各类环保业务培训不少于20期,其中法制专项培训不少于5期,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人员素质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十二)继续落实好“六五”普法规划。按照“六五”环保普法计划的安排,着力开展送环保法制进企业、进社区(村镇)、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开展环保法制展牌巡展、环保法制宣讲、设立基层固定环保法制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提高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