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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污染防治设施的减排效益,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13年至2015年,分三年全面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设施全流程标识化管理工作,现将2013年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的
规范设施的全流程建设,对治理设施的关键节点配上标记、图识等专一符号,使治理设施的整个流程一目了然,实现设施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二、 工作对象
全市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的重点工业企业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具体名单附后)。
三、 工作要求
(一)设施概况标识
水(气)处理设施概况采用户外橱窗式或台板式展示,将废水(气)来源、性质、排放标准,水(气)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及说明,水(气)处理设施平面布置图,雨污分流管道布置图及应急措施等集中展示。
(二)现场处理单元标识
1.各处理单元标识
各处理单元标识展示内容包括单元名称、外形尺寸、材质、运行方式等,如有必要,需将正常运行工况下其主要技术参数列出。材质宜选用耐老化、腐蚀的不锈钢材质,外形尺寸建议不小于500mm×400mm,固定方式采用铆钉固定于池壁或者玻璃胶黏贴于钢结构设施上。
2.处理设备标识
各处理设备包括风机、水泵等单体设备应铭牌清晰并逐一记录备案,如相对复杂的处理设备,应将设备名称、外形尺寸、以及相关技术参数明示。
3.管道颜色、流向标识
管道颜色所刷油漆颜色统一,污水——蓝色、污泥——黑色、空气——黄色、药剂——白色,流向在各流质管道外壁采用油漆喷涂,以便标识在相对长的时间内能清晰可见。
4.阀门标识
水处理设施各阀门需保持常开、常闭、间歇运行、维修等情况时,应标牌明识。
5.隐蔽设施、雨污井、阀门井等标识
隐蔽于地下、设施内等不可见设施、管道、阀门的,应进行明确标识,尤其是雨水井、污水井、阀门井等进出水流向。
6.安全防范措施标识
在污水池栏杆、平台上,对配备的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等安全救生装置其所摆放的位置应明确标识,同时明确告之各处理设施的危险性所在,并设立警示牌,如“注意滑落”、“注意异味”、“注意腐蚀”、“注意沼气”等。
(三)制度及记录标识
对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相关安全警示、信息、规范操作制度、岗位职责应上墙明示。对工况运行、化验、污泥处理、 检修、停产、事故及处理等相关记录台账定期归档,妥善保存并设立标识。
四、 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13年4月20日前,核定溧阳市2013年度实施名单,重点部署国控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印染、涉重行业等重点排污单位,完成溧阳市设施全流程标识化工作方案的制定,分解落实相关任务。
2.实施阶段:2013年10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制定标识化工作方案并完成设施的全流程标识化工作。
3.验收阶段: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度治理设施标识化工作的验收工作,迎接常州市环保局组织对重点污染源开展联合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