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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燕山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溧阳市燕山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燕湖公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为城市公共绿地,位于燕山片区,主要由燕湖公园区和燕湖河道区组成,规划总面积28万?,河道全长约3270米。用地范围北起尚武桥,南至宁杭高铁,东至城东大道西侧绿化地,西临燕湖路。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江苏省内的产业政策要求,在选址和功能定位符合溧阳市总体规划和燕山新区控制规划的要求,并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建设改造、人工水体建设整治、广场及活动场建设、游步码头栈道及平台建设、生态停车场建设、道路和给排水及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和水道建设工程)在燕山新区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生产原则要求,着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设备车辆的冲洗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泥浆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少量泼洒场地;燕河、燕湖外排水通过管道排至茶亭河;淤泥堆放场尾水经沉淀后缓慢排放。规范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控制机油和燃料油的跑、冒、滴、漏。
营运期: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园内餐饮废水经隔油或油水分离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表1标准;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河道。在公园运营过程中,尽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景观湖及河道内采取措施,防止出现富营养化现象,确保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2、废气:施工期:合理设置黄砂、水泥等物料的堆放场所,并采取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控制开挖作业区及车辆过往区扬尘污染;外购沥青成品,集中铺设,控制沥青烟气污染;合理安排清淤时间和淤泥堆放场所,降低清淤臭气对周边的影响。
营运期:园内餐饮单位油烟废气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应标准限值;垃圾箱须采用密封式收集,日清日运,减少恶臭气体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高噪设备,选用低噪、低振动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混凝土浇筑等高噪作业应避开居民休息等时段。
营运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等公辅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震措施;公园内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控制车辆进入公园,公园内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淤泥全部用于项目滨河绿化、沿河景观等绿地系统建设;建筑垃圾、弃土进行回填;施工及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公园内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及临时弃土场的管理,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在运营期间:进行严格管理,合理分区,减轻人为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本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9920 t/a,COD 3.472t/a、SS 2.976t/a、氨氮0.248/a、总磷0.03t/a,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纳入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批复总量内;固体废物零排放。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局,经我局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凭溧阳市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资料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性质、实施内容、运行方式、排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