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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市政公用事业处:
你单位报送的《溧阳市市政公用事业处CX10-04街坊道路建设工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本项目作为一条横贯南北的重要通道,将进一步完善现状路网,缓解市内交通压力,提高行车速度,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本项目共4条道路,分别为龙虎路(起于永平大道(104国道),往东南方向延伸,终于规划的燕城大道,长1180m)、棠下路(起于永平大道(104国道),往西南方向延伸,终于规划的燕城大道,长750m)、下宋路(起于永平大道(104国道),往西南方向延伸,终于规划的燕城大道,长675m)、永平大道南辅路(起于规划长山路,分别与规划宋家路、下宋路、棠下路交叉后,终于龙虎路,长2.226km),总投资7300万元。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江苏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并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快慢车道、桥梁、绿化带、人行道、排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路灯、公交站台等)进行建设。
本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注意落实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
1、施工营地或现场应尽量远离水体。严禁向沿线水体倾倒残余燃油和机油;严禁向沿线水体抛弃生活垃圾、建材废料和建筑垃圾。
施工机械须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跑冒滴漏,防止油料泄露进入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
桥梁钻孔灌柱桩施工应当设置泥浆沉淀池,严禁泥浆直排污染水体。
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主要市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水体。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收集起来,用于洒水抑尘,不排入水体。
2、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和搅拌站,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并在堆料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加盖篷布和密闭搅拌设备,减少可能引起的扬尘。在进出堆场的道路上应经常洒水,保持路面的湿润,并可铺设竹芭、草包等,减少由于汽车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石灰、细沙等物料运输时须压实,加盖篷布;散装水泥运输须采用水泥槽罐车,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
3、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多机械同步施工时间。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设置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并具有防淋溶、防渗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统一处置。
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其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随意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或堆放在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在居民点分布较为集中且距离较近的路段,设置禁止鸣笛、低速行驶的标志,限制车速,以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2、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减少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绿化、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功能。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局,经我局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凭溧阳市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资料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项目性质、实施内容、运行方式、排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