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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局工作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溧人社发〔2013〕59号)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结合环保业务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环保队伍。
二、活动对象
市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全员集中培训。按照《溧阳市环保局2013年环保业务培训计划》(见附件)全员集中培训安排,同时,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要求,增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专题集中培训内容(由宣教法制科确定具体时间安排),采取邀请法律、环保等方面专家集中培训辅导方式,每月不少于两次,脱产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按照《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和市委组织部等3部门开展的法律知识竞赛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完成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检验培训效果。同时,积极参加由市司法局、人社局组织实施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三)、开展第四轮“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按照《溧阳市环保局第四轮“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加强环保队伍纯洁性建设主题主线,抓住环保系统预防失职渎职关键环节,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增强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制定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各项培训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8月——2014年2月,具体实施各项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3月,全面总结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经验,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明确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并加以落实。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活动实施方案,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在培训时间、培训经费上统筹安排,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确定专人抓落实。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并做好人员集中培训签到登记;宣教法制科负责在《2013年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江苏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充实完善培训内容,确保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在确保全员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专项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三)、搞好活动总结。各科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教育培训活动经验,梳理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并于2014年3月底前将培训教育活动开展工作总结报送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组织严密、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活动的单位,削减其年度考核评优名额,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活动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