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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根据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联合印发的《溧阳市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率先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理念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面教育原则,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管理;坚持注重结合原则,将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自查自纠与监督指导、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基础性工作、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坚持典型引导原则,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解
(一)梳理行政执法依据
进一步对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并根据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依据。
责任科室:宣教法制科、管理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固辐科
(二)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加强对委托执法主体的监督管理,要明确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的法律依据、委托权限、监督方式、责任义务等,并签订委托协议。
责任科室:宣教法制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罚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责任科室:办公室、宣教法制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监测站
(四)严格公正执法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溧阳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以及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对裁量权基准和适用规则进行动态调整。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在立案、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环节严格规范实施,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3.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文书要格式规范统一、内容严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标准。要全面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
责任科室:宣教法制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管理科、固辐科、监测站
(五)推行阳光执法
1.公开执法机构信息。完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在办公场所或政府网站向公众公示,并实现动态管理。2.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监督方式等内容要向社会公示。3.健全透明运行机制。依托“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责任科室:宣教法制科、监察室、办公室、管理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
(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责任科室:宣教法制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监测站
(七)优化行政执法方式
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根据《溧阳市环保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综合运用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警示、突出问题约谈、违法行为纠错、重大案件回访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管理质量,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服务效能水平。
责任科室:宣教法制科、管理科、计划科、固辐科、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监测站
(八)改进行政执法作风
建立执法行为规范标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行文明执法承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向行政执法机关承诺,行政执法机关要向社会和政府承诺,把行为规范、仪表规范、语言规范、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规范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
责任科室:监察室、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监测站
(九)强化执法监督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法部门要与行政执法岗位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签订执法责任状。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办法和标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要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
责任科室:监察室、监察大队、天目湖分局、宣教法制科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5日-8月20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排查突出问题,切实抓好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8月20日-11月20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以及前期排查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12月5日)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回顾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由宣教法制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司其职,做好工作。由于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各科室、直属单位要精心组织,要把专项行动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契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