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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经研究,作出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在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防护、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确定的内容:道路工程(55条79.725千米)、桥梁工程(10座)、市政管线工程(雨水管76851米,污水管46057米)、其他附属工程(绿化、路灯、标志标线、信号灯及智能交通)等在东至城东大道、南至平陵西路、西至环园西路、北至规划常溧高速处建设。
二、项目在整体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要求,充分利用生态、环保和节能技术,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施工期
1、施工营地或现场应尽量远离水体。严禁向沿线水体倾倒残余燃油和机油;严禁向沿线水体抛弃生活垃圾、建材废料和建筑垃圾。
施工机械必须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跑冒滴漏,防止油料泄露进入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
桥梁钻孔灌柱桩施工应当设置泥浆沉淀池,严禁泥浆直排污染水体。
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主要市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水体。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收集起来,用于洒水抑尘,不排入水体。
2、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并在堆料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或加盖篷布,减少可能引起的扬尘。在进出堆场的道路上应经常洒水,保持路面的湿润,并可铺设竹芭、草包等,减少由于汽车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石灰、细沙等物料运输时须压实,加盖篷布;散装水泥运输须采用水泥槽罐车,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
3、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多机械同步施工时间。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设置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并具有防淋溶、防渗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统一处置。
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其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随意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或堆放在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
1、在居民点分布较为集中且距离较近的路段,设置禁止鸣笛、低速行驶的标志,限制车速,以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2、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减少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绿化、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功能。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局,经我局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凭溧阳市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资料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
四、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