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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溧阳市交通建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溧阳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西部大外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本项目是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区域路网结构,改善农村公路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程。本项目位于溧阳西部,是连接竹箦、上兴、社渚、平桥及横涧乡镇之间的主要道路,长度共计89km,总投资为47000万元。
溧阳西部大外环改造工程全线共分为7个路段,分别是:
竹箦至竹箦农场段:路线起点为002县道(上上线),终于竹箦农场已建沥青道路,路线长约11.78km;
上兴至上沛段:路线起于341省道上兴镇西,终于上沛集镇区,与溧阳县道107平面交叉,路线全长约6.87km;
上沛至社渚段:路线起于上沛镇区南侧的县道107,与X303平面交叉,并利用X303往东偏折,在社渚镇区与239省道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0.520km,其中与X303共线段不在本次实施范围,本次改造工程实施总长为19.68km;
河心至社渚段:路线起于溧阳市社渚镇河心片区河心桥,终于社渚至上沛县道002,路线全长5.84km;
社渚至社渚农场:路线起点为社渚镇区以北S239,终于与安徽交界处X201,路线长约9.66km;
社渚至平桥段:路线起点为社渚镇区以东9米宽水泥道路限高龙门架处,终于平桥镇区西侧S241,路线全长19.38km;
平桥至横涧段:路线起点为平桥镇区广东路(S241),终于横涧镇横戴路,路线全长15.52km。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江苏产业政策和溧阳城市区域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包含快慢车道、桥梁、绿化岛及绿化带、人行道、排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路灯、公交站台等)进行建设。
本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注意落实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
1、施工营地或现场应尽量远离水体。
2、施工机械必须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跑冒滴漏,防止油料泄露进入水体。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
3、合理设置物料堆场,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距居民区不少于200米。并在堆料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或加盖篷布,减少可能引起的扬尘。在进出堆场的道路上应经常洒水,保持路面的湿润,并可铺设竹芭、草包等,减少由于汽车和风吹引起的道路扬尘。
4、石灰、细沙等物料运输时须压实,粉煤灰运输时须采用湿法运输,均加盖篷布且装填高度不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须采用水泥槽罐车,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
5、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和多机械同步施工时间。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设置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并具有防淋溶、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油、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等均应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统一处置。
7、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渣土、其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随意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或堆放在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8、道路施工等临时占地应当采取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减缓对沿线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使弃土尽量做到综合利用;道路两侧须设置护坡,种植乔木和灌木等绿色植物,杜绝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
1、在居民点分布较为集中且距离较近的路段,设置禁止鸣笛、低速行驶的标志,限制车速,以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2、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减少水土流失,充分发挥绿化、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功能。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步实施,项目竣工试生产须报我局,经我局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凭溧阳市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资料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
四、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