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认真执行中央、省、常州市、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落实相关措施如下。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局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切实帮助基层理清旅游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破解旅游发展难题。
2、轻车简从,反对讲排场,防止弄虚作假,不得对考察调研点进行临时应景布置。局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不超过2人。
3、局领导到基层调研,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得影响干预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
二、精简会议活动
1、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可通过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开会部署。全市性的会议,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和方案,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2、缩短会议时间。以市旅游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旅游行业工作性会议,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有现场参观考察安排的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旅游局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3、切实转变会风。简化会议活动程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提高讨论质量,力戒泛泛而谈。座谈会不摆坐签,参加人员自由发言。
4、减少领导陪会。全市旅游行业工作会议,按照“谁分管,谁出席,谁讲话”的原则,安排局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不陪会。
5、规范会场布置。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洁大方,会议不安排宴请,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制作背景板,不发笔记本、非纸质专用材料袋和纪念品等。
6、不得到溧阳市外召开旅游行业工作研讨会等务虚性会议。会议尽可能安排在旅游局会议室。不安排统一用餐,由于路远等原因确需用餐的同志,安排工作餐。严禁组织会议活动代表游览和参加与会议活动无关的参观活动。
三、减少文件简报
1、减少发文数量。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能通过网络、电话、电报、便函等方式传递办理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2、控制发文规格。属于旅游局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旅游局自行发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不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或印发。
四、改进公务接待
1、按照《市旅游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程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和经费,非公务访客不得提供公务接待。
2、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用餐一律不上高档菜肴、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3、因公接待不安排专场文娱活动,不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
4、公务往来严禁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礼品。
5、上级领导来溧考察调研,按照上级简化接待工作要求执行。
五、厉行勤俭节约
1、坚持勤俭务实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压缩行政经费支出,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创建节约型局机关。
2、进一步完善勤俭节约的规章制度,推广节能降耗设施器材,强化管理监督。局机关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做到人走灯灭、空调控温,节约用水,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和24小时空调,减少办公费用支出。
3、局领导下基层原则上不在基层用餐。日常在机关食堂用餐,执行与其他工作人员一样的用餐标准,餐费当月结算。
4、严格执行关于清理评比、达标、庆典、表彰等活动的各项规定。经批准的评比、达标、庆典、表彰等活动,要严格控制奖励数量和金额,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开支。不得向被评比、达标的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准借活动之机谋取部门和小团体利益。
5、未经上级领导批准,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六、规范作息、请假和出差管理
1、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2、认真履行请假制度,离开溧阳1天及1天以上的,局主要领导须向市委请假,副职领导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科室负责人离开溧阳1天的,向分管领导请假,1天以上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离开溧阳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主要领导同意。
3、因公外出食宿、乘坐交通工具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超出部分自行解决。
七、强化督促检查
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局纪检组要把监督执行上述规定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局办公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有关制度规定,并会同局纪检组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局党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贯彻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
本《实施细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旅游 贯彻 规定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