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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规划局关于坚决落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371/2013-0000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规组〔2013〕1号 发布机构:市规划局
产生日期:2013-02-04 发布日期:2013-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十个严禁”
溧阳市规划局关于坚决落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通知
溧规组〔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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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常州市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结合市委办《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溧委办[2012]100号)及市纪委《关于坚决落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的通知》(溧纪发[2013]2号)要求,现就本局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申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2、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
   7、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8、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10、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 规定”、常州市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以及市委办、市纪委的各项规定,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三、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和提醒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重点围绕“组织学习贯彻情况、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是否召开会议、干部职工是否全部知晓”等方面认真对照,强化措施,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十个严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四、全体干部职工要牢记职责使命,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严格执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既要有超前提供咨询服务意识,又要在服务中相互提醒和监督,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局党组将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单位)落实“十个严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二O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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