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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12日
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要求,以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重点,努力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同时,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
2.强化法律学习培训。以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为龙头,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培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政府拟任领导职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
3、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各镇、各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溧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量化指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快推进天目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落实权力下放,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建立健全法制监督机构。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政府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实现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6.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从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发展的高度,按照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制度、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推行企业登记、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并联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
8.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市、镇和社区(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健全“中心”审批与网上审批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审批项目运行机制,构建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巩固深化“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工作成果,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结合,真正做到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夯实法治政府基础
9.推进制度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围绕实施“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在深化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民生幸福和社会管理创新、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社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关注热点,解决难点,对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政策文件优先立项、优先起草、优先审议。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
10.改进工作方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和范围,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辩论制度、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完善项目确立、起草等环节的社会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专家学者的建议,使出台的政策文件体现群众的共同意愿,增强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健全程序合理、操作规范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清理工作制度,对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1.健全行政决策形成机制和程序。贯彻落实《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进行具体规范。重大决策方案听取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听证。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需立即作出决策外,出台前的决策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影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估报告及资料立卷归档。
12.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问责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民意调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形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了解群众满意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建立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问责主体及其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执行权和执行责任相统一。
五、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14.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做好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1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防止违法行政的发生。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进行重大案件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完善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行政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6.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网络,为申请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将矛盾纠纷纳入行政复议轨道。健全行政复议内部审核、外部会审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导群众通过复议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权。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强化行政复议调解,提升行政复议亲和力、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
17.全面推进行政调解。进一步增强新时期下做好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行政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健全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和卷宗评查。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和经费。
18.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做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畅通投诉监督通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推进网络问政,开通政务微博,与网民实时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接受监督评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的合作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