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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溧阳市依法行政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溧法行〔2013〕5号)的要求,我市将对推行行政指导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收集整理行政指导的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各镇、各部门要尽快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总结,重点要突出行政指导项目的实施情况、完成情况和成效。
二、各镇、各部门要求分别报送1个行政指导案例,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撰写:
1.层次分明,文字通顺,篇幅适当,一般在千字以内;
2.案例包括基本情况、实施过程、实施成果、典型意义和案例评析五个部分;
三、请各镇、各部门将行政指导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稿于2013年11月12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邮箱:X7269352@126.com。
上述《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公布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镇、各部门可到市政府法制办的信息公开部分查阅。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87269352。
溧阳市依法行政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