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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59/2013-0001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法行〔2013〕12号 发布机构: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2013-12-16 发布日期:2013-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确保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证,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将有效期届满的证件一次性收齐,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换发新证。不交原证人员不予发放新证。
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溧法行〔20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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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我市2011年核发的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到今年年底有效期届满,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启用省政府新的行政执法证件。

为确保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证,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将有效期届满的证件一次性收齐,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换发新证。不交原证人员不予发放新证。

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87269352、87269360。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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