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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常州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3〕14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完善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局党委成员每年到下属基层、挂钩镇(村)的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切实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破解发展难题。
(二)增强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带领相关科室人员确定调研主题,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至少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文章1篇,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三)倾听群众呼声。要多到矛盾问题集中、群众生活困难的地方去调研,倾听他们的所求所盼,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制定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帮助农户增收致富。
(四)严格轻车简从。局领导调研一般只派与调研内容密切相关同志随行。在基层调研工作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得干预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
二、密切联系群众
(一)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每季度到挂钩联系单位实地了解情况1次,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持和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对来信来访人员做到热诚接待、耐心沟通、有效落实;重要来信来访实行领导包案处理。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一)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节俭、务实的原则,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搞,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召开。一律不到市外组织召开各类工作研讨会等务虚性会议。
(二)提高会议活动效率。会议活动要简化形式,紧凑议程,缩短时间,注重实效。一般性会议时间不超过1.5小时,一般不安排大会表态性发言,确需安排的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真正做到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座谈会不摆席卡,会场内一律不摆放鲜花、烟和水果,不制作背景板,会场外不制作彩虹门,悬挂欢迎和宣传标语,不制作非纸质专业材料袋,不放笔、记录本和纪念品等。
四、减少文件简报
(一)减少发文数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便函等方式传递办理的,不以纸质文件印发。
(二)提高文件质量。要按机关公文写作和审核签发的规范要求严格把关,注重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力求文字精练、篇幅简短、内容充实、管用有效。
五、改进公务接待
(一)规范公务接待事先申报审批手续,凡公务接待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局办公室审核,局长审批,未经局长同意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和经费,非公务访客不得提供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用餐不上高档菜肴、烟酒,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上级部门来考察调研,按照上级简化接待工作要求执行。
(二)因公务接待不安排文娱活动,不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
(三)公务往来中严禁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礼品。
六、厉行勤俭节约
(一)坚持勤俭务实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
(二)严禁利用职权向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长期借用车辆。
(三)部门、镇(区)之间不举办联谊联欢活动,不搞相互宴请,不借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之机搞内部聚餐。
(四)机关(公司本部)人员下基层原则上不在基层用餐,确需用餐的,按下乡人员每人40元的标准用餐,餐费当月结算。
(五)严格执行关于清理评比、达标、庆典、表彰等活动的各项规定。经批准的活动,严格控制奖励数量和金额,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随意增加开支。不得向被评比、达标的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准借活动之机谋取部门和小团体利益。
七、强化督促检查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自律,领导要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局纪委和监察室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意见落到实处。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溧阳市粮食局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