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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相关部门:
2013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阶段,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村、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及时通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督促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对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环节监管整体工作水平。
各村、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积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粮油、肉制品、乳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酒类、饮料、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要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小食品店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督查,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的排查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饮消费监管,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集体活动较多,是各类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多的关键时期。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消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检查工作,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旅游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农家乐、小餐馆等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及各类餐饮经营单位现场卫生状况、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及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不符有关规定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流动性大、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饭店及大型餐饮单位,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档、不松懈,防止监管空白。
四、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应急值守。
各村、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保障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