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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预防和查处违法用地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切实保护国土资源,根据常州、溧阳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及《关于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实行动态巡查责任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明确各相关部门动态巡查范围和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巡查领导小组
镇成立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文光 镇 长
副组长:赵献荣 副镇长
雷晓强 宣传委员
成 员:张国伟 国土资源所所长
管良玉 建设管理所所长
吴晓彬 城管中队中队长
狄利人 戴埠派出所所长
薛 琪 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史 超 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各村民委员会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献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伟、管良玉、吴晓彬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日常事宜。
二、巡查职责、范围
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在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按照分工和管辖范围划分区域,定片包干,责任到人。
1.国土资源所全面做好违法用地的巡回检查,重点负责企业、集镇规划区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同时做好全镇违法用地的月报、周报、年报统计上报工作,责任人张国伟。
2.建设管理所做好企业及各村的违法建设的巡回检查,重点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建设及横涧村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责任人管良玉。
3.城管中队重点做好主要公路干线两侧各300米内巡回检查,重点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及李家园村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责任人吴晓彬。
4.各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巡回检查,村主任为土地巡查监察员,队长为土地巡查信息员,重点巡查中心村和道路两侧,尤其要巡查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责任人为各村主任。
5、戴埠、横涧派出所对妨碍、阻挠土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当事人应按照110接警和处警规定赶赴现场并依法查处。责任人为狄利人。
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每周不少于二次,每月不少于八次,巡查要突出重点,不留死角,案件多发地段视情况增加巡回检查密度。各单位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责任人报告,并采取切实措施,立即制止,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镇政府,如制止不了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组织采取果断有效的手段,迅速解决问题。镇每月召开一次土地巡回检查工作情况交流会,主要交流落实巡查制度经验,通过交流来提高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此项工作还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执行好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执行制度不力、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