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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村:
现将《戴埠镇水窖工程及水源地保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5日
戴埠镇水窖工程及水源地保护办法
按照“安全用水、资源用水、环境用水、民生用水”的新时期用水思路,为解决和改善各村村民用水保障及用水安全,进一步保护来之不易的水资源成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各村实际,特制定饮用水及水源地保护办法。
1、明确责任主体,各村是水窖及水源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各村要成立一个管理小组,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建立一本管理台账,每个水源地设立一块管护公示牌。
2、保证“底清、面洁、岸绿、水畅、上游整洁”无各种污染物进入水源地保护范围。
3、树立全民节水意识,要有“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
4、在枯水季节做到限量供水。
5、加强水质保护,定期做好水质监测,严禁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源、排污及清洗有毒污染物。
6、加强水窖周边安全管理,严禁在蓄水池、泄洪沟内游泳嬉水,标识标牌要明确。
7、对水窖及相关工程设施严格保护,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放。
8、定期对水源工程设施进行巡查,特别是汛前汛后要重点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