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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60/2013-0002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经信发〔2013〕63号 发布机构:市经信局
产生日期:2013-12-03 发布日期:2013-1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火灾防控的工作部署,现就各留守中心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溧经信发〔201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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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留守中心:

为了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火灾防控的工作部署,现就各留守中心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3月两会结束。

二、工作内容

认真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有组织,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检查,有宣传”的“六有”工作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筑牢火灾防控基础。各留守中心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对承租商户的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局经济运行科和资产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做到“任务分工网格化、场地建设合法化、消防设施安全化、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宣传大众化 、消防结合常态化”的工作总要求,各留守中心要做到:经常检查,每次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险情,彻底防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留守中心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常规检查、隐患排查等各项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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