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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现将溧阳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常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权限
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接受咨询和申请;溧阳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受咨询和申请。
四、工作安排
1.咨询与报名(2013年11月底-12月初)
(1)政策咨询。溧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3年11月底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 87228084(政策咨询)、87219133(报名咨询)。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报名地点:溧阳市招生自考办(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报名时需带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蓝底彩色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4张,报名联系电话:87219133。具体要求见“溧阳教育网”或“常州招考信息网”。
(3)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考试,下午14:00—16:00教育心理学考试。3月2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4)普通话测试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报名地点:溧阳市教育局一楼(南环路45号),咨询电话:87019052、87019036。
2.网上报名前期准备(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
(1)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证书。
(2)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要复印相当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思想品德鉴定(见附件)。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溧阳教育网网上通知)。
3.网上申请(2014年3月21日-31日)。具体要求届时见溧阳教育网网上通知。
4.现场审核确认受理(2014年4月16日—18日)。具见要求届时见溧阳教育网网上通知。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4年5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溧阳教育网网上通知。
6.资格认定(2014年5月底)。
7.证书发放(2014年6月初)。
五、有关说明
1. 溧阳市教育局将通过溧阳教育网(“信息公开”及(“部门信息”—“组织人事”—“教师资格”栏目)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如:体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指教师资格人员及时关注“常州教育网”或“常州招考信息网”上的报名通知。不再另行告知。
2.教育学、心理学免考条件。只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①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指定学段的师范类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③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④已取得某学段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
申请人可在江苏省内学习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考试成绩在全省认可。
3.学科、学段要求。①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另需参加申请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②申请教师资格所含的学科,均应为我省相关学段的学校已经开设的学科。③已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再申请其他学段教师资格时,如无对应师范类学历,均需参加相应学段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补修及全省统一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④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请我省小学所有已开设学科的教师资格,但所申请学科必须为本人在师范类院校学习过,并考试成绩合格。
(1)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增加自学考试主干课程考试,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他人员应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社区社会工作》(课程代码00281)、《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课程代码00456)和《认知心理学》(课程代码28665)中的两门课程考试(任选两门),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申请科学学科教师资格的跨专业申请人,应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生物教育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2070402)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3)因我省暂无音乐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课程,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增加键盘乐器演奏、视唱、乐理知识和音乐常识问答等内容。
5.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等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6.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省语委办公室)编号并加盖印章后颁发,全国通用。
7.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
六、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中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七、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收取,收费标准为32元/门。 八、教师资格加考自学考试的主干课程报名时间为12月1日-5日,需要加考的考生也可同时在溧阳招生自考办进行报名。
八、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
附件: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申请人思想鉴定表
编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常住地址
电 话
工作单位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有无犯罪
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鉴定单位
(全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单位)填写人(签名)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1-5栏由申请人填写;第6-14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镇(街)填写(其中第10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受委托高等学校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溧阳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