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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财组〔2013〕2号
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党组成员分工作适当调整,调整如下:
张夕仙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兼管人事教育、预算科、国库科工作;
杨云龙同志分管经建科、行财科、社保科工作;
法律同志分管综合科、企业科、金融科工作;
陶伟民同志分管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会计科、信息科、纪检监察工作;
黄亚红同志协助张夕仙同志抓好预算工作,分管农业科、财监科。
特此通知。
中共溧阳市财政局党组
2013年3月1日
抄 送:各镇(区)财政所(局)。
溧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