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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财政所(局),局各科室、中心:
为了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做好廉洁理财、勤政为民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机关,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组织全系统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作风,努力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在改进作风上有新气象,在提升服务上有新举措,在优化效能上有新提高,走在同级评议单位前列。
二、参评对象
局机关,各财政所(局)及服务窗口等。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有无提高,流程优化、效能提升是否到位,能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研究解决民生诉求,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能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抓块评、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动员部署(6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政风行风评议的要求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局和各财政所(局)都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排查本部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对策措施;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要统一思想,全员发动。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部署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积极参加市纠风办集中组织的向社会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活动,通过声、屏、网、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深度解读,在服务大厅、窗口岗位张贴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运用财政门户网站、办公局域网等载体,深入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对开展评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督导,整体推进。加强对局机关和基层财政所政风行风建设的督查指导,做到评议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督导、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采取召开评议汇报会、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财政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6月底,各财政所将部署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同时按要求报各镇纪委(纠风办)。
(二)自查自纠(6月-7月)。
一要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民主评议意见箱、公示栏,开设热线电话,完善投诉机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及服务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梳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二要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局机关科室、中心和基层财政所,进行明查暗访,跟踪随访,重点检查中央、省市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及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整改。三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坚持边查边纠、查纠并举,认真抓好各类问题和不足的整改工作,重点解决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处理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提高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市纠风办将定期通过“四位一体”热线平台公布各部门问题梳理和整改情况,并将其纳入日常评议考核范围。7月20日前,各财政所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同时按要求报各乡镇纪委(纠风办)。
(三)集中评议(8月-9月)。
根据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纠风办开展集中评议工作。按照先乡镇、后市级的次序,自下而上开展评议,参加参加评议代表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监测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观察员、被评部门服务对象等组成,其中被评部门服务对象占比应不少于50%。以现场直评为主要形式,其评议程序主要包括被评单位汇报、现场质询、投票等环节。市局、各财政所(局)事前要认真准备,做好预案。
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下级评议结果在上级部门综合评定中占60%的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市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日常考核(10%)-扣分。
(四)整改反馈(10月)。
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逐条逐项分解到具体科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对经过调查核实,有条件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整改须举一反三,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10月底前,市局及各财政所(局)向同级政府纠风办书面报告工作总结。
五、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财政所(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要根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人人参与,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评议活动作为履行职责、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主动接受监督、认真组织开展评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财政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具体化、实际化、群众化。
2.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局将成立系统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党、政一把手对行风工作负总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专班、有专人、有专室、有专刊、有专用电话等,保证日常工作有人管,具体事物有人办,违法违纪有人查。
3.宣传造势,形成氛围。要利用一切有效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抓好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财政财务法规,宣传财政部门的职能职责,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既要大力宣传和表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又要对那些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员进行公开曝光。
4.联系实际,推进工作。一是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二是政风行风建设与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三是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四是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五是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六是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局面。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全市财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溧阳市财政局
2013年6月25日
溧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