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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溧阳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溧政规发[2011]5号),经个人申请、村(居)镇调查审核上报、社会公示和市民政局、财政局审批,经研究,决定对全市360名困难重症患者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252.7万元。其中核准你镇大病救助对象360人,下拨救助金252.7万元。
希你镇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大病患者手中,并将发放花名册报市民政局。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10个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