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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苏民救[2013]1号、苏财社[2013]14号)精神,依据你镇调查上报的困难群众数据,经研究,决定下拨你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191.11万元。
此款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的生活等方面问题。各镇要实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专款专用,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10个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